为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涵养担当作为优良作风,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杏林镇龙山村村组干部王新民扬尘治理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4月,市、区环保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杏林镇龙山村西村组辖区内陕西英建博鑫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沙场存在没有按要求进行苫盖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该公司虽进行了整改,但在随后的经营活动中,又出现该问题,对杏林镇生态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龙山村西村组组长王新民作为该片区扬尘治理责任人,思想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履职,缺乏深入监督检查,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属违反工作纪律。2024年8月21日,王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赤水镇赤水中心社区干部李栓胜散煤治理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12月29日,华州区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报,在散煤治理巡查暗访中发现赤水镇赤水中心社区乔家村多户群众家中安有烟囱、黑烟直排问题。赤水中心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计李栓胜作为赤水中心社区乔家村包户干部,思想未引起高度重视,在散煤治理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入户宣传政策不力,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导致赤水镇散煤治理工作被区上通报,影响全区散煤治理工作大局,违反工作要求。2024年7月24日,李栓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莲花寺镇时堡村村组干部孙志龙村居环境治理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5月8日,莲花寺镇纪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时堡村由南组环境卫生差,责令其整改。5月24日,镇纪委在检查中再次发现该组环境卫生差,镇纪委对组长孙志龙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组内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5月31日,镇纪委在检查中依旧发现由南组环境卫生差。孙志龙作为该组组长,思想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执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按期整改,持续造成村居环境差问题。2024年6月27日,孙志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及时,整改责任不到位,在履职尽责方面还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问题,必须严肃纠治,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浓厚氛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把更多精力放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策部署,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拿出务实管用措施,聚焦突出问题,靶向施策,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纠治“四风”的长期任务,动真碰硬、务求实效,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重基层负担以及脱离实际、作风漂浮,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严明纪律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常态长效。(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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