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房屋交易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郭宪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2年,郭宪军在担任华州区房屋交易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5万元。郭宪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郭宪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区市政管理处机械化清扫队原队长赵新民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费和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赵新民在担任区市政管理处机械化清扫队队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和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共计4.9万元。2022年9月,赵新民在长沙接受业务合作单位的旅游安排,期间食宿费用由合作单位支付。2024年4月25日,赵新民被解除聘用合同。
3.高塘镇胡磊村六组组长李春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李春荣在担任高塘镇胡磊村六组组长期间,在渭南市涧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中,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两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家人。2024年4月22日,李春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必须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铲除作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下更大气力。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既带头执行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新动向,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顽瘴痼疾,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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