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力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现将查处的4起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赤水镇赤水中心社区四组组长韩建芳违反工作要求问题。2023年8月19日,市生态环保局督察一组在巡查时发现赤水中心社区四组存在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焚烧产生的烟尘物质对大气造成污染。韩建芳作为该组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负责人,落实工作不到位,2023年9月,韩建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瓜坡镇瓜底社区云前组组长张安欣违反工作要求问题。2023年3月,瓜底社区安排各小组组长负责辖区内防火工作,明确要求做好群众防火宣传和巡逻火点工作。张安欣作为云前组组长,在防火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疏于检查督导,导致该村发生露天焚烧现象,造成大气环境污染。2023年3月,张安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大明镇里峪口村五组组长余会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3年10月8日,里峪口村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各组组长负责本组辖区的秸秆禁烧和防火工作的巡查和政策宣传工作。余会民作为里峪口村五组组长,思想不重视,推动工作不力,导致里峪口村五组出现着火点被通报。2023年11月,余会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塘镇同家村同北组组长同占文履职不力问题。同占文作为同家村同北组组长,未能按照村委会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对本组辖区进行巡查,导致同北组樱桃园附近出现火点,影响该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6月,同占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从以上4起典型案例看,个别部门及村组干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措施不硬、落实不力等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落细落实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实干实绩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激发干事担当精神,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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