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纪律约束,现将3起党员干部违反网络行为纪律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州区莲花寺镇干部柴冰野网络违规购买党员信息资料问题。2019年3月,柴冰野因个人需要,通过网络形式购买个人入党材料,并将组织关系由吉林省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后勤部服务处转入华州区组织部,后转入莲花寺镇党委,伪造党员身份。2021年4月,柴冰野受到记大过处分。
2.华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干部张振英违规参与传销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张振英多次参加“云联惠”网络传销,积分返利的有关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张振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华州区金堆镇任家滩村干部武立朝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武立朝在担任任家滩村民政信息员,武坪村社保信息员期间,未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已死亡人员武某信息上报,导致武某家属多领取养老保险和高龄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武立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通过网络方式,从事非法行为,有的从事网络信息工作不严不实。对上述有关问题及时、坚决的查处,充分表明区纪委监委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约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鲜明政治立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纪外之地”。在网络虚拟世界中,能否严守党的纪律要求,遵守网络行为规范,更能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和自律水平。全区党员干部要汲取上述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在充分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高效、便捷的同时,应时刻牢记自身身份,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守互联网使用管理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不转载或发布违背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不当言论,不制造和传播没有事实依据的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谣言、人事谣言,不泄露或扩散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主动做好文明上网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日常监督,严肃查处通过网络妄议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散布、传播各类不当言论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网络行为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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