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扎实推进案件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切实提升全区案件查办质量,着力查纠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年8月,华州区纪委监委开展全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对各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评查全覆盖。
强化组织实施,严明评查标准。抽调业务骨干14人组成7个评查组,认真落实评查工作责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的评查标准,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为重要遵循,通过分组阅卷、逐项打分、逐项复核、填写评分表等程序,经集体讨论后,评出优秀、合格、瑕疵和不合格4类案件,做到标准统一、严谨公正。
科学设置程序,自评抽查结合。初查阶段,要求各办案部门对2022年已办结案件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出1-3件案件。抽查阶段,在各办案部门上报的28件案件基础上,由区纪委监委另抽取8件案件。本次共评查案件36件,既涵盖一般违纪违法案件,又包括职务犯罪案件。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审查调查程序、审查调查文书、案卷归档等方面。
强化问题反馈,深化结果运用。评查结束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将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向各办案部门进行反馈,并向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办案部门下发《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反馈整改清单》,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关于2023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通报,逐条认领,对号入座,全面整改。同时,对优秀案件的主办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案件的主办人予以通报批评,着力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效果。
下一步,华州区纪委监委将以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整体质量为核心,结合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案件办理高质量意识,查找共性问题、发现个性不足,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华州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区纪委监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