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意思是:当了三年清廉知府,也能到手十万两雪花似的银子。做了三年知府,即使尚属清白的,也已搜刮得十万银两。至于那些不清不白的,搜刮民财之多就可以想见了。但清朝华州人王惟一,宦游数十年,官至从四品的知府,但清廉有加,不贪财,不敛财,以致《三续华州志·王惟一传》称其“家贫如洗”。
王惟一,清朝华州人,字薪斋。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由教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等职。他任建平(今安徽省郎溪)知县时,积谷备荒的义仓因年久亏空,王惟一捐薪俸补充亏额。此县有溺女恶习,他设育婴堂收留被遗弃的女婴。在代理徽州府(治所在今安徽省歙县)知府时,有人别有所图而持金祝寿,王惟一笑道:“我作十几年知县都不要钱,难道今天能改变气节吗?”贵州铜仁苗民很多,他在任铜仁知府时,对苗民不予歧视,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一次查狱时,他发现有差役为索贿而滥捕的数十苗民,王惟一痛惩了差役,将这些苗民全部释放。前任知府经常给苗民派加许多苦役,王惟一将这些苦役解除,以恩相待,苗民非常感激。王惟一离任时,数千苗民跪送江边,依依不舍。
王惟一退职回家后,生活艰难,仅布衣粗食而已。(闫广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