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我区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州街道办职工古峰酒驾问题。2024年9月11日,古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华州区天门路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11月28日,古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莲花寺镇西寨村党员陈亮酒驾问题。2021年5月21日,陈亮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杏林大街御湖东郡门口,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12月3日,陈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赤水镇李马村党员宋大伟酒驾问题。2024年4月28日、8月9日,宋大伟先后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赤水镇辖区道路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4月29日,宋大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柳枝镇东新庄村村委委员张卫忠酒驾问题。2023年11月18日,张卫忠饮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柳枝镇樱花大道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3月17日,张卫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明镇杜湾村党员魏安有酒驾问题。2024年3月20日,魏安有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在赵渔路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3月24日,魏安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案例,反映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对酒驾违法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严重危害,也必将受到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
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守纪法红线、坚守清廉底线,真正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表率。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经常性教育、经常性警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筑牢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常态化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背后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及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说情抹案等问题,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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