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州街道办王什字村村组干部李续祖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22年11月,华州街道办专门安排各村成立巡逻队并做好秸秆禁燃宣传工作,王什字村村委副主任李续祖仅口头传达工作要求,未对全村秸秆禁燃工作做详细安排,也未要求各组成立巡逻队和网格员,致使王什字村多次发生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9日,李续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莲花寺镇白石村村组干部胡建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2年9月25日,莲花寺镇农业办反馈华州区安达汽修厂西北门南150米有火点。白石村防火工作人员胡建中未能按照镇村防火安排履行职责,在防火和环境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12日,胡建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赤水镇侯坊村村组干部李百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2年10月14日,侯坊村秸秆禁烧巡查点值守人员李百平擅自离岗,也未通知村里相关人员进行交接班,导致侯坊村巡查工作出现空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22年11月21日,李百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大明镇孙堡村村组干部王正社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11月28日,大明镇孙堡村对全村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孙堡村七组垃圾堆放点未及时清理,孙堡村将该问题反馈七组组长王正社,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2021年11月29日,孙堡村再次对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孙堡村七组垃圾堆放点未清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22年1月17日,王正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金堆镇寺坪村村组干部袁来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3年3月8日,森林防火期间,寺坪村三组某村民在地里焚烧秸秆,引发周边林地小面积被烧。袁来娃作为寺坪村三组组长、森林防火网格员,履行森林防火巡查和监督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11日,袁来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但从上述5起典型案例看,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的抓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有的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疏忽职守、监管不力,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要真正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当好生态卫士。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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