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我区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华州区农业农村局职工谷峰军无证醉驾问题。2019年8月18日,谷峰军无证酒后驾驶踏板式二轮摩托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19.88mg/100ml。2019年9月23日,谷峰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2月12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22日,谷峰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华州区高塘镇政府干部任凯酒驾问题。2015年5月26日,任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其作出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12日,任凯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21日,任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华州区医保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原干部王琳酒驾问题。2021年6月27日,王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区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6月28日,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王琳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7日,王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华州区赤水镇郭村党支部委员同西朗无证酒驾问题。2019年6月14日,同西朗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27日,同西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华州区大明镇兴国村韩凹村党员韩元平酒驾问题。2019年10月14日,韩元平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给予其一千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19日,韩元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村干部、有普通党员、有公职人员,违纪情形有饮酒被查处后,自我放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也有醉酒无证驾驶,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害党员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引以为戒,更加心存敬畏、严守纪律规矩红线,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表率;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达通报内容,强化日常教育监管,严防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常态化治理,切实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