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华州区大明镇原唐安村支部书记杨西孝未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低保问题案件。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按照《渭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时任唐安村支部书记杨西孝在低保评议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范围。2019年1月给予杨西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华州区柳枝镇时任沟峪村党支部书记张西民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案件。2016年,张西民在与区城乡建设开发工程公司签订修建通村生产路合同期间,在没有签订书面修路合同的情况下开始修路;修路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到帐后,张西民用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了工程款,导致扶贫资金的使用失去监管,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给予张西民党内警告处分。
3.华州区赤水镇田梯村支委魏宪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案件。魏宪平作为田梯村主要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在2018年6月份田梯村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情况工作中,未能认真落实镇政府关于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情况补助的文件精神,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上报,造成扶贫资金的使用不当,给本村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给予魏宪平党内警告处分。
区纪委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下足决心,狠抓落实,确保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和社会认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精准监督思维,深化专项治理,牢盯重要领域、重要行业、关键少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精准发现问题,顶格查处,形成持久震慑。(华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