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区纪委监委决定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监督重点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监督重点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2.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4.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5.擅自发布、转发非官方或虚假疫情信息、传播工作秘密或谣言,以及应对处置不力等问题;
6.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防控处置疫情工作中无故缺岗、离岗、脱岗等行为;
7.在疫情防控期间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问题;
8.瞒报漏报错报谎报疫情,导致疫情失真或蔓延失控等问题;
9.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状况,造成一定后果等问题;
10.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11.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性聚会,不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举办”要求等问题;
12.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3-4725190
来信地址: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检举举报网站:
http://shaanxi.12388.gov.cn/weinan/huazhouqu/
当前疫情严峻复杂,举报方式主要以来电、来信、网络举报为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