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州区纪委监察委开展优质案件评选工作,从全区2017年查办的纪律审查案件中,评选出违反“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三个助力”、“领导干部问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等五大类十件优质案件。
为切实办好此次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专门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石艺军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首先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和区纪委监察委机关各室(部)从2017年已办结的纪律审查案件中自选出1—3件优质案件,填写《优质案件评查登记表》,报区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汇总后,交由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统一评查。
案件评查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负责,从机关内部随机抽调评查人员,制定评查标准和相关要求。通过座谈、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听取承办部门的意见等方式,按照评查标准,撰写评查报告,提出初步评查意见。并将评查意见和承办单位反馈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核评议,评选出十件优质案件。
华州区纪委监察委举办的这次评选活动,坚持案件科室全部参与,让全体办案人员在评判中学习提升。优质案件评审工作由案件管理室牵头,所有案件科室参与,对2017年办理的案件通过初审、复审,最后评选出十件优质案件。 评选过程严格规范标准,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透彻分析,严格把控,力求精益求精。通过评审让科室之间,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人员之间达到互学提高的目的。
坚持边评审边总结,使大家的办案思路更加清晰,标准更加严格 ,通过优质案件评审,让全体人员对办理过的案子有了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对将来办理案件起到现实的指导意义,让以后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探索案件审理工作的创新方式方法,为进一步树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品案件意识,加强纪律审查案件经验交流,培养办案人才,提高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能力,提供了经验积累。(肖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