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全体党员、面向职工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1.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
3.班子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4.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5.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6.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7.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职工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