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区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经济贸易合作局安全生产股工作人员刘永朝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刘永朝在不属于补贴对象的情况下,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申报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被相关单位检查发现后,仅退回2022年补贴资金,造成惠民资金流失,违反廉洁纪律。2025年9月,刘永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人民医院影像科副主任杜笑燕超标准收费问题。2021年至2023年,区人民医院B超室对患者检查中出现重复收费问题2882条,杜笑燕作为影像科副主任,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出现超标准收费问题,违反工作要求。2025年7月,杜笑燕受到警告处分。
3.华州街道办西关小学后勤主任兼食堂安全总监王欣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西关小学食堂采购存在未按食谱采购,缺失采购票据、出入库记录、晨检记录及校长“月调度”会议记录等问题,王欣作为后勤主任兼食品安全总监,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工作要求。2025年6月,王欣受到警告处分。
4.下庙镇下庙社区牛市村三组组长汪明新未按规定上交售卖公墓钱款问题。2022年1月至2024年11月,汪明新收取八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钱款,未及时交存至下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公户,侵害群众利益。2025年6月,汪明新受到警告处分。
5.莲花寺镇源源批发部法定代表人王建军销售过期食品问题。王建军作为源源批发部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群众造成食品安全隐患。2025年9月,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柳枝镇孙庄村四组组长骞小军违反三资管理规定问题。骞小军任孙庄村四组组长期间,将本组集体土地超期承包,签订违规合同,未按程序上缴土地承包款,并在未向村“两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用承包款修建“地笼”,违反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2025年7月,骞小军受到警告处分。
7.金堆镇东西坪村村委会委员兼会计张朝残疾人护理补贴信息审核不到位问题。张朝作为东西坪村残疾人护理补贴信息管理人员,未及时向区残联报送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村民死亡信息,导致多发放补贴共计7个月,违反工作纪律。2025年7月,张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有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有的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群众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失。这些问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从抓作风入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刹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办案带全局,坚决“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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